会员登录

相同出版社的商品

相同商品状态的商品

浏览历史

当前位置:
首页 > 八字 > 徐乐吾·水绕花堤馆主潘子端:命理一得/命学新义
徐乐吾·水绕花堤馆主潘子端:命理一得/命学新义
prev next 徐乐吾·水绕花堤馆主潘子端:命理一得/命学新义
商品货号:XYB001609
商品品牌:台湾武陵出版社
商品重量:500克
市场价格:110元
本店售价:100元
用户评价:comment rank 5
商品点击数:12998
商品总价:
购买数量:

商品属性

商品属性
作者 徐乐吾
出版社 台湾武陵出版社
购书网站 【星易图书网】港台原版术数书籍专卖
图书书号/ISBN 957350703X
初版日期 1988
开本 25开
图书页数 346
图书装订 平裝
购书网址 www.xinyibooks.com
图书规格 繁体竖排
套册 一套一册
出版日期 1998
繁體資料 徐樂吾.水繞花堤館主潘子端:命理一得/命學新義
商品状态 绝版-无货
特别说明 商品属性以实际书籍为准。库存状况无法实时更新,如欲查询,请联系我们


详细介绍

自序
命相卜筮,出於奇門,統名為術數之學。術數者,以數字推測人事之術也。干支者,數之代名詞也。八字駢列,如一公式,依此公式,求其答數,答數與人事相符,則可證明其式之無誤,設有不符,則非數字有錯,即推測之誤也,更進而求其錯誤之所在,積之以漸,真理自明。
夫命理雖小道,非下一番苦功者,不得其門而入,入門程序,約之有三,初步為格局用神,次者神煞,更進一步,則為推測之方法。格用者,十干性質,進退宜忌也。神煞者,干支相加之符號也。推測者,由干支所見(格用與神煞併合所見之現象),而推之於人事也。予於取用,較有把握,而神煞則以真假雜揉。辨別匪易,腦力薄弱,不能盡記為憾。
至於推測方法,最為靈活,人事萬變,推測之路亦萬變,抽蕉剝繭,層層無盡,常有顧此失彼太過不及之弊,偶有恰到好處者,則又絲絲入扣,亮髮無爽,此經驗不足之弊病,無可自諱者也。
噫、醫卜星相,同出一源,醫自張仲景整理闡明,濟世利民,垂為不朽之業,設無仲景,則貴箱賣藥者流,與今之談星相者,又何擇焉。命理與人事,何以若合符節,其中必有真理在。予老矣,深自慚恧,古人已到之境界,猶未盡知盡能何,敢作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之想,隨筆之作,不過偶記所得,俾免散失,評稿之選,亦擇其得數之比較可信者,藉以開推測之路,聊為研習者之一助云爾。整理闡明,是所望於後人,是為序。

 
     目錄
                  命理一得之一

               目    次
論六親
陰干變陽
六神宜忌
四長生
壽元
吉神暗藏
才印交差
煞刃兩停
用神
三奇
戌日午月
歲運併臨
不見之形
借妻安子法
雙生子
取用捷訣
入繼過房之命
離婚之命
不顧用神
財多身弱
富貴今昔不同
金水傷官
桃花
女命
歐美人之命
論年日為主
論合婚
三元九宮生命定局
男女合婚定局
納音
六一鼠貴與六陰朝陽
何愁損用
福神與金神七煞
日犯歲君
刃頭財與祿頭財
六合為禍
會合解沖
天星
天月二德(一)
天月二德(二)
天乙貴人
方局
精神
標準萬年曆
各省時差表
答客問(一)
答客問(二)
選擇日時捷訣
六十年命應避口辰表
選擇逐日純吉時表
董公選摘要
九星釋義
日值十二用星釋義
天乙貴人起例釋義
日值十二用星起例
年月日時吉神起例
金神七煞起例
辨偽
刪異名


                 命理一得之二 

               目    次

明太祖
明成祖
明思宗
清聖祖
清高宗
清德宗
清遜帝
袁世凱
徐世昌
段祺瑞
吳佩享
張作霖
梁士詒
林森
蔣奉化
汪精衛
胡漢民
閰錫山
張學良
白崇禧
宋子文
孔祥熙
賀耀恒
周佛海
左造
徐樂吾
右造
雙生子兄、弟

 


命学新义 六神论(水绕花堤馆主)
論印绶

印為稟賦,自有強弱之分。強弱之間,猶有不強不弱者在。按之命理,強者宜洩,印不能洩,因我受生於印,無力以支配之也。稟賦過弱,應主不存。然苟得其養,亦無礙焉。若不強不弱,是乃扶身之本,不可傷之。故曰︰『用之印綬不可破』。
按印多則強,無印或印不得其位,不得其時則弱。強不能洩,陳素庵先生《命理約言》中道及,未加解釋。今以一例說明其現象。某大力士力舉百鈞,甚強也。然不可任之誤用其力,害物傷人,此言不能從。尢不可以酒色耽毒,以戕其身體,此言不能洩。惟有別籌善策,利用其力,如購置器具,建設圍場,使之表演以娛觀眾,力士之力因之利用,觀眾耳目,亦可一新。然種種建設,均需金錢。故命書曰︰『印多者行財而發』。所謂發,亦不過用其餘力,換得生活之資,其命不貴也。又弱者何以亦能生存?因四柱之內,無印尚有其他神在。再設一例,以明其理。動物中有金魚者,稟賦極弱。然以鱗之美,眼之美,尾之美,遭人憐愛,盛之缸中,供於几案,金魚乃得遂其生。無印之造,苟有財之美,官殺之美,食傷之美,亦得生存。猶魚之在缸,鳥之在籠,供奉有加,終難自立,一旦失其馮藉,生機必然寂滅也。

論財星

印云強弱,財論多寡。財多支配為難,易招災禍。遇人分劫,重累可減。若過多,則我放棄一切,專行理財。若僅足以養生,不可去之。故曰︰『用之為財不可劫』。
按財可分劫,棄命從財,乃財與印之絕大異點。財與印乃我之根本,故印言強弱,財論多寡,無所謂『有無』問題。蓋有命即有稟賦,有生即有財源也。我於財印,我常處於被動之位。一以生我,一以養我,不問其為正為偏,其生我養我則一,故從作用上看,印財無分偏正之必要。

論正官

官乃利他心之表現,以合作手段為社會服務也。社會服務,外誘極多,故官不宜見過多之財。若貪圖利己,結黨營私,則官傷。又或一意高傲,縱情詩酒,則官亦傷。社會服務,尢須有強健之體格。故云︰『身旺方可任財官』。
按官為社會服務之代名詞。社會服務,只須正直不阿,非必聰明出眾也。貪圖利己,結黨營私,為傷官之性質。一意高傲,縱情詩酒,為食神之性質。傷食皆不利於官。利己利他,兩性根本不相容也。官喜身強,忌刑沖,亦喜財生之。然財多破印,不利於官矣。

論七殺

七殺性質與官同,惟手段採取競爭。競爭需力,故喜身強,畏財多以分其心。若能使之對私利採取合作,對社會力圖競爭,則為人剛而黠。若對己對人,一律採取競爭手段,勢必兩敗俱傷,毫無成就。
按殺與官較,殺氣清純而剛猛,非必聰明出眾也。殺不忌傷,雖利己利他兩性不相容,苟利己出於妥協,利他若勇往直前,並不同流合污,亦無大害。若遇食神,是以同一手段,欲達兩個相反之目的,鮮有不因爭而致敗者矣。

論傷官

傷官乃利己心之表現,以合作手段,為自己謀利益。因其為利己的,須驅使群眾為我而活動。成就常較正官為難。驅使群眾,首在識人。傷官氣盛者,多能之輩也。能者多勞,故需至強之稟賦。尢需多財,以盡其能。
按傷官乃一己之聰明才能之發揮,其重要性不亞於官殺。不為人重視之故,因其為利己之心表徵也。利己本非人類之劣性,要看其手段如何。傷官重合作,其性為外向的。外向者需財以應世,喜比肩以引用其財。

論食神

食神與傷官異,以競爭手段,遂其利己心。競爭較合作為難,但成就多清高。身弱財多食強,多災多難。身強財多食弱,富屋貧人。
按食神為內向的聰明,文人隱士之流也。傷食之重要屬性,為我洩、自私、生財、聰明四端。其異點︰傷為外向,食為內向,食重競爭,傷重合作。二者於印無大差異,於財稍有不同。外向者,需財以應世,內向者,則否,懼財分其心也。故命書有︰『傷官佩印宜去財,食神最喜劫財鄉』之語。官、殺、食、傷為看命者最宜研究之物。至財印不過為官殺食傷之輔助耳。人之處世,利他心尢較利己心為可貴。利他乃成就利己之唯一祕訣,故孔聖有己欲立人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語。由此可知看命宜先看官殺之理。既有官,當視財。有殺,當視印。合作為手段者,需財。競爭為手段者,身不強不克勝其任也。由此亦可悟及,印財實為官殺之輔助。

论伤官

傷官,食神為洩我英華之物。我被洩而受損,不可作凶神論。我苟強健,又非洩不足以遂我之生。一般批命者,動以財官印為吉神,傷食為忌神,乃誤解『傷官見官』,『食盜印氣』二語也。古人有以財、官、印、食為四吉神。殺,傷、劫,刃為四凶神。官殺同宗,傷食同源,何以有吉凶之異?蓋因利他係為人謀,重合作不重競爭,故官優於殺。利己係為私謀,重競爭不重合作,而利己之合作,乃掠取他人之勞力;利己之競爭,乃以自己聰明才力和人一爭勝負也。故傷、殺之於人,不若官、食。
食傷之別,乃傷氣為橫、為雜;食氣為直,為純。傷氣為顯出的,食氣為深入的。傷雜食氣不失其混雜,淺浮;食雜傷氣則失其為清標絕俗。
命理約言云︰『官不可混,殺不謂混』甚妙!官殺不宜混雜之理,因官重合作,殺重競爭。猶之處世時而妥協合作,時而背信賣友。其目的又不在為自己謀利,此即社會中搗亂分子,為人所不齒者。運途惡劣,蓋可想見。
官及傷官為外向性格,食及殺為內向性格。外向者懶散,內向者精明。懶散無可托,精明則否。譬如經營各業,則廣而不美;學習百藝,則博而不精。不如專營一業,心不外馳,敗故無以自救,勝則終身可托。又或專習一藝,苦心孤詣,雖不為人所知,一旦藝成,即可恃之為生,尢勝積財千萬。故食殺可托,官傷不可托。亦即古書所云棄命從殺,從食之義,官及傷官不可從也。

商品标记

  • 徐乐吾·水绕花堤馆主潘子端:命理一得/命学新义
用户评论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网友名称: 匿名用户
电子信箱:
评价等级: 1 2 3 4 5
验 证 码:
captcha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