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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冰:斗數閏月起盤探究

譚冰 / 2013-11-13

 紫微斗數依命主出生之年、月、日、時起盤論命,但如何為閏月出生的命主起盤,術者各有說法。現在所見方法大致可歸納如下:

  • 閏月算作下月,例如農曆2012壬辰年閏四月,起盤時算作五月。
  • 閏月算作上月,例如閏四月,起盤時仍作四月算。
  • 閏月分作上下兩半,例如閏四月,上半月依四月算,下半月依五月算。此法亦有門派之別,有術者以農曆十五為上下半月之分界;亦有術者以交節氣為分界。

另外亦有斗數術者主張效法子平八字,以交節氣為一月之始。然而《紫微斗數全集.起例歌訣總括》早已說明:「不依五星要過節,只論年月日時生。」坊間有不少著作說明斗數起盤不必考慮節氣,在此不贅。

首先我們參照斗數典籍所載的起例,看看如何處理閏月:

  • 《紫微斗數全集.安身命訣》:「斗柄建寅正月起,數至生月起辰時,子時數到生時止,逆回安命順安身。」其中並無說明閏月如何處理。
  • 《紫微斗數全書.安身命例》:「又若閏正月生者,要在二月內起安身命。凡有閏月,俱要依此為例。」即是閏月算作下月。
  • 《斗數宣微.安身命例》:「又如閏正月生者,十五日以前,作正月看;十五日以後,作二月看。凡有閏月,俱依此為例。」但該書又同時附上另一閏月起盤法以供參考:「或遇閏月,即以下月定之可也。」

筆者日前撰文談及明清曆法的差異。明代及以前的曆法用平氣註曆,節氣平均分佈,因此一年內各個時間有均等機會出現閏月,包括閏正月與閏十二月,詳細統計請參閱附表。

  明朝《大統曆》閏月統計(1368年─1644年)
閏正月 1420庚子、1450庚午、1488戊申、1507丁卯、1545乙巳、1640庚辰
閏二月 1382壬戌、1439己未、1458戊寅、1469己丑、1477丁酉、1534甲午、1564甲子、1572壬申、1583癸未、1602壬寅、1621辛酉
閏三月 1371辛亥、1401辛巳、1466丙戌、1496丙辰、1553癸丑、1591辛卯、1610庚戌
閏四月 1390庚午、1409己丑、1428戊申、1447丁卯、1485乙巳、1504甲子、1515乙亥、1523癸未、1580庚辰、1599己亥、1618戊午、1629己巳、1637丁丑
閏五月 1379己未、1398戊寅、1417丁酉、1493癸丑、1512壬申、1542壬寅、1561辛酉
閏六月 1387丁卯、1436丙辰、1455乙亥、1474甲午、1531辛卯、1550庚戌、1569己巳、1588戊子、1607丁未、1626丙寅
閏七月 1368戊申、1406丙戌、1425乙巳、1444甲子、1463癸未、1501辛酉、1539己亥、1558戊午
閏八月 1433癸丑、1482壬寅、1520庚辰、1577丁丑、1596丙申、1615乙卯、1634甲戌
閏九月 1376丙辰、1395乙亥、1414甲午、1452壬申、1471辛卯、1490庚戌、1509己巳、1547丁未、1585乙酉、1604甲辰
閏十月 1384甲子、1479己亥、1528戊子、1566丙寅、1623癸亥
閏十一月 1373癸丑、1403癸未、1441辛酉、1460庚辰、1498戊午、1555乙卯、1593癸巳、1612壬子、1631辛未、1642壬午
閏十二月 1392壬申、1411辛卯、1422壬寅、1430庚戌、1517丁丑、1525乙酉、1536丙申、1574甲戌

眾所周知,紫微斗數於明朝已經成型,若起盤時閏月算作下月,此法有一難題:閏十二月該算作何月?

  • 若閏十二月算作下年正月,則連出生年份干支亦要改變,如此大幅改動,斗數古籍絕不可能不作說明。《紫微斗數全書》卷四有一題為「進士之命」之命例,命主出生於丙申年閏十二月初十日亥時。《紫微斗數全書》該命例依十二月起盤,而非以下年正月起盤。
  • 另一方面,若堅持閏月算作下月,閏十二月則例外算作十二月,如此則十二月、閏十一月、閏十二月皆算作十二月起盤,此法未免牽強。

即使術者主張閏月分作上下兩半,仍然解決不了閏十二月此難題,因為閏十二月之下半月,無論算作本年十二月還是下年正月,亦有牽強之處,原因如上所述。

筆者的見解是,紫微斗數創立時,閏月出現機率均等,所以最合理的做法是閏月算作上月,即閏正月算作正月,如此類推,閏十二月算作十二月。

及至清朝頒用《時憲曆》,情況又有不同,術者需要重新作命理統計,以適應曆法改革(參見上期《術數徵驗關鍵之理》一文)。由清代至今,中國曆法用定氣註曆,閏月集中出現於夏季月份,因此無論任何斗數閏月起盤法,似乎皆無安星法的缺陷,各派術者遂可以各自依其命理統計結果,提出不同的閏月起盤法。康熙五十二年 (1713年),康熙帝命李光地編修選擇通書《星曆考原》,該書提到閏月分作上下兩半:「當閏之月,節居月中,以前作前月用事,以後作後月用事。」《星曆考原》雖然只是選擇用事之典籍,與紫微斗數無關,但由於是奉皇帝諭旨編纂,因此其文值得參照。

於紫微斗數起盤方面,筆者做法亦是閏月分作上下兩半,上半月依上月算,下半月依下月算,此法並非定論,謹供讀者參考。最穩妥的做法,當然是起出前後兩月之命盤,比對命主過往事跡,以此定盤為準。

原文發表於《風水天地》卷241(2012年10月),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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